关于退还原注册厦门欣鹭导游服务公司的导游员质量保证金通知

各导游员:

根据《旅游法》及《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电子导游证换证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欣鹭导游服务公司不再承接导游证注册业务,原注册欣鹭导游服务公司的导游员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将于2017年9月-12月分批退还,相关工作与本月起开始启动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  • 工作对象

原注册厦门欣鹭导游服务公司的导游员

  • 办理流程

关注【厦门市导游协会】微信公众号--【服务专栏】--【质量保证金退款】--服务专栏【预约现场号】--根据预约时间,提交材料至现场办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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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此次质量保证金退款工作采取在线填报资料--预约现场办理的方式。9月办理时间为9月26日-29日(上午09:00-11:30 下午14:30-17:00),每半天开放30个预约号,请自行预约并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材料至现场办理。10-12月办理时间将于办理当月月初公示具体时间。

2、现场需携带的资料

①身份证原件;

质量保证金收据原件;若无,请提供本人情况说明(内容涵盖个人基本信息,入职时间、缴交金额及遗失原因等;A4纸规格,手写版;

③提供最后一次签订的协议书及所开据发票,如培训费已缴纳至2017年12月31日,请提供2017年度培训费用发票。

三、有关事项说明:

1、前来办理人员要对填写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。因个人原因导致填写信息、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;

2、如无其他特殊情况,质量保证金费用将于办理日起2个月内退还至本人账户;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质量保证金收据遗失的人员,退还时间将延迟3个月退款。

3、培训费用统一缴纳至2017年12月31日。在协议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或注销注册关系,培训费不予退还。尚未缴纳的导游员需补足差额培训费,并在办理现场从退质量保证金中扣除。

4、现场审核需由本人办理。若由他人代办手续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:

(1)办理人、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(其中身份证正、反面复印);

(2)办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(不得使用复印件或照片等打印件;A4纸规格,手写版;签字部分必须本人签字,不得代签);

五、现场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杜霓  谢倩

联系电话:2028180、2053228

办理地点: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78号华建大厦16楼1607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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